大油田
坐落在黑龙江省的大庆油田是世界特大油田之一,已经连续25年稳产在5000万吨的水平上,占全国总产量的40%
大煤矿
境内已探明储量的煤田有139处、远景储量达500亿吨。拥有鹤岗、鸡西、双鸭山、七台河4个年产超过1000万吨级的特大型煤矿。全省已经具备年产8000到9000万吨原煤的生产能力
大机械
建成心电站成套设备、大型机械设备、工具量具、中小轴承和微型汽车等为主的机械工业生产基地。电站成套设备和铁路车辆产量各占全国产量的1/3,冶金设备产量占1/4,重型机床产量占1/7,微型轻型汽车、矿山设备、工业轴承、精密工具、量具刃具、木工机械、森工设备、特种钢材和铝材等均在全国占有重要位置。产品调出量大都在90%以上。
大粮仓
属世界三大黑土带之一,土质肥沃,60%以上是黑土、黑钙土和草甸土著人,适宜种植大豆、玉米、水稻、小麦、亚麻、甜菜等粮食和经济作物
大森林
是国家最大的木材和森工产品生产基地,森林面积1773万公顷,占全国森林总面积的14.5%,木材蓄积量13.7亿立方米,占全国的13.4%,森林覆盖率达39.8%,三项均居全国第一位。野生植物资源有2400多种,主要树种有100多个,其中材质优良、经济价值较高的有50多种。可食用野生植物达1000余种,其中有16种野生药材的产量居全国首位。野生动物资源十分丰富,有陆栖脊椎动物488种,有驰名中外的东北虎、丹顶鹤、大天鹅、驼鹿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以及水獭、紫貂、猞猁等珍稀毛皮动物。
大草原
有可利用草原433.3万公顷。其中松嫩草场,面积达166.6万公顷,是世界三大草原之一,以盛产营养价值很高的龙江碱草而蜚声中外。畜牧业已成为黑龙江省农村经济中的支柱产业,奶牛出栏数、牛奶门牌号和乳制品产量均居全国首位。
大水面
黑龙江省境内有黑龙江、乌苏里江、松花江、嫩江和绥芬河五大水系,大小江河1918条,湖泊、水库6000余个,水面达80多万公顷。有温水性和冷水性鱼类100余种。黑龙江、乌苏里江、松花江流量大,航道深、水位稳定,是我国东北地区良好的内河航道。
大边境
黑龙江省地处中、俄、蒙、朝、日等国的结合部,与俄罗斯联邦界线长达3000多公里,拥有25个对外开放口岸,边境贸易和易货额都居全国第一位
大面积
土地面积为45.4万平方公里,居全国第六位,但有效利用面积居全国之首,耕地面积居全国第一位,生态环境空空如也也居全国前列,没有沙漠,没有岩石裸露,基本上没有永冻层。矿产资源十分丰富,种类多,储量大,已探明的矿产就有110种,其中居全国首位的有石油、石墨、钾长石、矽线石、玄武岩等。全省沿边沿江的30多个市、县都出产黄金。因此黑龙江省素有“千里龙江金镶边”之说。
大人才库
黑龙江省综合科技实力居全国第六位,拥有包括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原哈尔滨船舶工程学)等全国重点院校在内的44所高等院校,831个各级种类科研机构,从事科研工作的各种专业技术人员达155万人之多。民办科研与科技开发机构发展很快。
装备制造业
重大装备制造龙头企业哈电集团已成为我国最大的发电设备生产制造基地,发电设备生产能力已达1200万千瓦,装备工业配套协作体系建设日趋完善,哈电站集团省内配套比重明显提高;汽车零部件园区又有云南西仪公司连轩、锦州锦恒公司安全气囊等十几个项目投资建设。能源工业
能源工业的发展后劲不断增强,现已加快对双城、海拉尔等外围油田勘探开发,预计每年外围油田可新增石油产量300-400万吨,同时也推动了大庆油田天然气的开发、南送输电线路建设有序进行,并超额完成了全年目标。双鸭山、鸡西、黑河地区的煤炭勘探开发步伐不断加快。
食品工业
食品工业形成了乳制品、大豆制品、粮食深加工产品、啤酒饮料、肉类制品等优势产业,建立4个国家级绿色食品加工基地,有机食品达40种。
医药工业
医药工业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北药”产业,以双黄连冻干粉针为代表的中药现代化进程加快。
石化工业
石化工业中一批重大项目进展顺利。大庆石化公司60万吨乙投产,目前正在积极准备80万吨乙烯和100万吨复合肥项目;大庆炼化公司30万吨聚丙烯项目已开工建设。
森林工业
森林工业形成了木材加工及制品、家具制造、造纸及纸制品业三大体系。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加快管理控一体化进程,为全面实现企业信息化奠定了基础。
历史概况
黑龙江省位于中国东北部,是中国位置最北、纬度最高的省份,东西跨14个经度,南北跨10个纬度。北、东部与俄罗斯为界,西部与内蒙古自治区相邻,南部与吉林省接壤。全省土地总面积47.3万平方公里(含加格达奇和松岭区),仅次于新疆、西藏、内蒙古、青海、四川,居全国第6位。
地貌
黑龙江省的地势大致是西北部、北部和东南部高,东北部、西南部低;主要由山地、台地、平原和水面构成。西北部为东北—西南走向的大兴安岭山地,北部为西北—东南走向的小兴安岭山地,东南部为东北—西南走向的张广才岭、老爷岭、完达山脉,土地约占全省总面积的24.7%;海拔高度在300米以上的丘陵地带约占全省的35.8%;东北部的三江平原、西部的松嫩平原,是中国最大的东北平原的一部分,平原占全省总面积的37.0%,海拔高度为50---200米。
土地
黑龙江省土地总面积47.3万平方公里(含加格达奇和松岭区),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4.9%。根据2007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全省农用地面积3958.3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83.69%。建设用地155.8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3.3%。未利用地615.5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13.01%。
农用地中:耕地ll98.95万公顷,占农用地的30.29%;园地6万公顷,占0.16%;林地2443.01万公顷,占61.72%;牧草地216.23万公顷,占5.47%;其他农用地94.2万公顷,占2.38%。
建设用地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120.15万公顷,占77.12%;交通运输用地l3.97万公顷,占8.97%;水利设施用地21.64万公顷,占13.89%。
未利用地中:未利用土地443.23万公顷,占72.01%;其他土地l72.27万公顷,占27.99%。
与2006年相比,2007年耕地、林地、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交通用地、水利设施用地面积有所增加,牧草地、园地、其他农用地、未利用土地、其他土地面积有所减少。
全省人均耕地面积0.31公顷(合4.6亩/人),与2006年相比,2007年耕地面积继续呈小幅增加趋势。
气候
黑龙江省属温带,寒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夏季雨热同季,冬季漫长,全省年平均气温在5℃--4℃之间,从东南向西北平均每高一个纬度,年平均气温约低1℃,嫩江至伊春一线为0℃等值线。全省≥10℃的积温在2000℃~3000℃。全省无霜期在100-160天,大部分地区的初霜冻在9月下旬出现,终霜冻在4月下旬至五月上旬结束。全省年平均降水量多介于400-650毫米。中部山区最多,东部次之,西部和北部最少。5-9月生长季降水量可占全年总量的80%-90%。全省湿润系数在0.7-1.3之间,西南部地区低于0.7,属半干旱地区。
全省太阳辐射资源比较丰富。年太阳辐射总量在46×108~50×108焦耳/平方米之间。其中,5-9月的太阳辐射总量占全年的54%-60%。全省日照时数在2300-2800小时,其中生长季日照时数占总量的44%-48%。
风能资源比较丰富。各地年平均风速为2-4米/秒。风力≥3米/秒的时数在松嫩平原、松花江干流谷地和三江平原为4000-5000小时,主要出现在3-6月和10-11月。
自然资源
生物资源:
黑龙江省土地条件居全国之首,总耕地面积和可开发的土地后备资源均占全国十分之一以上,人均耕地和农民人均经营耕地是全国平均水平的3倍左右。全省现有耕地1187.1万公顷,土壤有机质含量高于全国其它地区,黑土、黑钙土和草甸土等占耕地的60%以上,是世界著名的三大黑土带之一。黑龙江省盛产大豆、水稻、玉米、小麦、马铃薯等粮食作物以及甜菜、亚麻、烤烟等经济作物。
2006年草原改良建设14.7万公顷。草质优良、营养价值高,适于发展畜牧业。
矿产资源:
已发现的矿产达133种,已探明储量的矿产有81种。石油、石墨、矽线石、铸石玄武岩、石棉用玄武岩、水泥有大理岩、颜料黄土、火山灰、玻璃用大理岩和钾长石等10种矿产的储量居全国之首,煤炭储量居东北三省第一位。黑龙江省现已开发利用的矿产达71种,各类矿产年产值居全国第二位。
森林资源:
全省林业经营总面积3175万公顷,占全省土地面积的2/3。有林地面积2007万公顷,活立木总蓄积16.5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43.6%,森林面积、森林总蓄积和木材产量均居全国前列,是国家最重要的国有林区和最大的木材生产基地。森林树种达100余种,利用价值较高的有30余种。黑龙江省是全国最大的林业省份之一,林业生态地位十分重要。天然林资源是黑龙江省森林资源的主体,主要分布在大小兴安岭和长白山脉及完达山。
能源:
黑龙江省是国家重要的能源工业基地。2007年,全省原油产量4169.8万吨,原煤产量7997.1万吨,天然气25.5亿立方米。其中,东部煤电化基地被国家列为全国7个煤化工基地之一。除此之外,电力也占有重要地位。新中国成立前,黑龙江仅有一座镜泊湖水电站。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电力行业有了长足的进步。截止2007年底,省内有大小电站212个,装机总容量1519万千瓦,2007年全省发电量达681.5亿千瓦时。
动植物:
高等植物2000余种,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有东北红豆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有野大豆、水曲柳、黄檗、胡桃秋等10种。陆生野生动物476种,其中兽类88种,鸟类361种,爬行类16种,两栖类11种。国家一级保护动物17种,如东北虎、丹顶鹤等,有黑熊、白枕鹤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66种。
湿地资源
天然湿地434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的9.18%。具体分布在三江平原156万公顷、松嫩平原78万公顷、大兴安岭85万公顷、小兴安岭和东部山区115万公顷。按照类型可划分四大类,即河流湿地46万公顷、湖泊湿地43万公顷、沼泽和沼泽化草甸湿地332万公顷、库塘13万公顷。目前全省拥有扎龙、洪河、兴凯湖和三江四块国际重要湿地。
水资源:
全省境内江河湖泊众多,有黑龙江、乌苏里江、松花江、嫩江和绥芬河五大水系,现有大小湖泊640个、在册水库630座,水面达80多万公顷。黑龙江省是中国水资源较丰富的省份之一,年降雨量70%集中在农作物生长期,雨热同季,生物生长环境良好。
旅游资源:
黑龙江省地域辽阔,四季分明,文化厚重,物产丰富。旅游资源特色鲜明。世界旅游组织专家把黑龙江旅游形象定位为:黑龙江—中国旅游COOL(酷)省。这是黑龙江凉爽怡人的气候,独特神奇的生态旅游资源,时尚浪漫的旅游产品和独具地域民族特色的人文景观的高度概括。具体解读为:“黑龙江——春季活力世界,夏季清凉世界,秋季多彩世界,冬季冰雪世界”。
黑龙江省按照《中国旅游资源普查规范》进行了旅游资源普查,获得了60种基本类型的1,361处旅游资源实体资料,占该规范所列的68种基本类型的88.24%,已经超过了60%全国省级旅游资源丰富的指标线。一是冰雪旅游资源得天独厚。降雪期达4个多月,坡向、坡度适宜,海拔1000米左右的可建大中型滑雪场的资源点近100处,冰雕、雪塑、冬泳、冬钓资源也十分丰富;二是森林旅游资源十分丰富。境内有大小兴安岭、张广才岭和完达山脉等林区,森林覆盖率达42.9%,居全国第一,可开发系列森林旅游产品;三是江河湖泊网络四布。境内有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嫩江、牡丹江、兴凯湖、镜泊湖、五大连池、连环湖、扎龙、莲花湖等,极具开发价值;四是湿地类型多、面积大。三江平原湿地达200万公顷,松嫩平原湿地达123万公顷,目前保护完整的湿地原始点落超过20万公顷的有迎春湿地和扎龙湿地,超过10万公顷的有兴凯湖和镜泊湖湿地,最小的原始湿地也有871公顷。湿地为冷湿环境重要组成部分,最具生态原始品质和生物多样性;五是西部和东部草原辽阔。草原占全省土地总面积11.2%,达7600万亩,属全国拥有大草原的10个省份之一,草种1000多种,分布于松嫩平原、三江平原和几大山系与平原交汇处,具有放牧、观光价值;六是农业观光旅游资源富集。全省耕地辽阔、畜牧业较为发达,有洪河农场等现代化大农场,农业旅游发展潜力巨大;七是野生动植物区系繁多。动物中,陆栖脊椎动物482种、两栖类13种、水栖类22科近百种。共有高等植物183科737属2400多种,植被类型多样,为难得的旅游资源;八是历史人文资源特征明显。古生物化石出土点88处,远古人类遗址12处,唐代渤海国、辽代、金代、清代“龙兴之地”遗址丰富,还有现代历史纪念地近50处,另有自古以来士人流入的文化遗产;九是民族文化风情浓郁。黑龙江为满族世居之地,还有赫哲、鄂伦春、达斡尔等北方少数民族,构成具有民族特色的旅游资源;十是对俄边境旅游拥有优势。全省沿边共有35个市、县对俄开放,有20多个对俄开放一类客货口岸;十一是城市观光富有特色。哈尔滨的欧亚大陆风情、大庆石油文化、伊春林都风貌和黑河、绥芬河等边境旅游城市等颇具魅力。加之我省是粮、木、油、煤、畜牧等生产基地和重工、军工地区,与国内其他省、区、市对比鲜明,形成独特旅游资源和产品差异。
黑龙江省现有中国优秀旅游城市9个,旅行社457家(其中国际社75家),星级饭店280家(其中五星级3家、四星级36家、三星级113家),国家A级景区151家(其中五A级1家、四A级17家、三A级68家),S级滑雪场27家,达标漂流场所12家,国家和省级工农业旅游示范点42个,旅游星级家庭旅馆61家。
环境保护
黑龙江省是全国生态省建设试点之一。近年来,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并趋于好转。2007年,省辖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0.4%,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年日平均浓度分别较2006年下降7.1%、10%和14.1%。湖泊、水库状况较好,各水期均以三类水质为主,全省河流水质状况总体为轻度污染,松花江干流水质在我国七大流域中,处于中等偏上水平。省辖13个城市中9个城市的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达标,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全部达标。全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70.06%。环境介质中的各种放射性核素处于正常水平,电磁辐射水平符合我国电磁辐射防护有关标准限值的规定。全省自然保护区总数达186个,其中,国家级17个,省级33个,总面积590余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12.6%。生态示范区32个,其中,国家级21个,省级11个。生态功能保护区5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4个,总面积达964.04万公顷。国家环保模范城市1个。
民族及人口
黑龙江省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省份。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全省共有54个民族,其中,汉族占全省总人口的94.98%;各少数民族人口185万人,占5.02%。黑龙江省建有l个自治县(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1个民族区(齐齐哈尔梅里斯达斡尔族区),69个民族乡镇,其中满族乡(镇)24个、朝鲜族乡(镇)19个、蒙古族乡(镇)6个,达斡尔族乡3个、鄂伦春族乡5个、鄂温克族乡1个、赫哲族乡3个、联合民族乡(镇)8个。全省还认定少数民族聚居村680个。2007年,全省平均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84.2人。